一个大的僵尸企业,可能比许多个小的僵尸企业更糟。总之,该死的一定要让其死,正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农夫与蛇的故事非常有启发性。
许多僵尸企业是政府-市场边界混乱亲手制造的。许多家庭对孩子的过分溺爱,其实在帮倒忙,长远看而害而无一利。镀锌矩形管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何偿不是如此?世上其没有救世主,自己才是自己的真正救世主。政府的适当作用就是做贵人:扶上马送一程、路还得让其自己走的那类。
其中的轻微级别,而且有明显的证据表明情形正在好转,包括其创新能力、管理基础、商务模式、管理团队的综合素质以及行业前景。这些企业,其实就不应该划归僵尸企业之例。即使以前年度呈现轻度的“僵尸”特征,政府仍然有必要维持财政援助,甚至适当强化财政这些援助。
僵尸企业可以定义为财政贡献率小于1的企业。如果财政贡献率为0.8,意味着政府向这些企业的财政投入每增加100元,只能得到80元的财政回报。需要牢记,计算ROIC和EVA所使用的会计利润概念必须作出调整,主要是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包括来自政府的财政输血部分。对于而言,非经常性损益意味着一笔不可持续的、偶尔的意外之财或者损失,不足为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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