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改制的实际操作环节,无锡方管厂验资机构、股东、工商管理等部门对无形资产的认识和处理方式各不相同。同时,无形资产的评估增值部分存在着改制企业和出资人在不同时点缴纳所得税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双重征税的问题。
提高认识,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管理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企业改制评估增值的认定处理方式应统一》(详见2012年4月26日A3版)一文,将与改制评估相关的各种规定进行了集中比对,从中可以看出相关部门在界定上的差异与不同。要加强企业无形资产管理,首先要提高企业领导的认识,更新观念,把加强无形资产管理、提高无形资产使用效率作为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措施。
在此基础上,企业要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管理体系和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各项政策规定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值与出资额之间的关系界定不同。明确人员分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立处理无形资产的业务岗位,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无形资产业务的各部门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严禁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擅自处理正在使用的无形资产。
以上不同和由此带来的制度建设不规范、操作过程不一致,给统一和强化无形资产管理带来了负面影响。在这方面,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形成规范化的界定标准和相应的管理制度,逐步做到无形资产管理有形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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